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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2 00:03:17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633    评论:0
导读

2022年11月1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2595号公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

     2022年11月1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2595号公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        修正对照表(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pdf        修正条文对照表(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pdf        增修订原因及说明依据.pdf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网站客服。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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