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60 号,2022年11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规定》),建立健全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全面宣贯《规定》精神,及早部署《规定》的落实工作。
10月19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的大力推进下,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规定》的动员工作已全部完成。截至10月26日,全省77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1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7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78名食品安全总监已全部到岗履职,作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总监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以组织食品安全总监签署履职承诺书、食品安全总监任命挂牌、开展食品安全总监警示教育、组织食品安全总监监督抽考等方式建立健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特殊食品“两个责任”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