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涉嫌销售假冒白酒投诉案一起,接到投诉后,执法队人员迅速展开调查。
经现场检查,共查获涉嫌销售假冒剑南春11瓶、五粮液30瓶、泸州老窖48瓶,经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衔接,公司内组织专家对其白酒进行比对和鉴定,确定均为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经取证后立案调查,多方查证,该经营者销售的“剑南春” “五粮液” “泸州老窖”酒属于商标侵权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共计89瓶,并给予15万元行政处罚。
今后,执法队将以“铁拳”行动契机,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要求,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食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