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在上个月饲料合规服务中心举办的“想法宠你”系列直播课之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及案例分析课程中,有网友对功能声称提出疑问,说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或饲料原料中的营养素对动物机体有促进生长等作用,可以进行功能声称,甚至可以用“预防……”的说法,而《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附录5中处方粮的适用条件也类似于描述功能,那处方粮可以使用功能声称吗?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就此问题做一解释。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功能声称呢?《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第一,如果宠物饲料中某种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中含有的某种营养素具有维持、增强宠物生长、发育、生理功能或者机体健康的作用,可以进行功能声称,此时要求声称涉及的饲料添加剂应当在饲料添加剂组成或者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中按本规定要求标示,声称涉及的饲料原料应当在原料组成中标示其名称,并在名称后标示其添加量。第二,宠物饲料产品对毛球产生、牙垢积聚等非疾病性问题具有预防性作用,可以进行功能声称,此时声称可以使用“预防”字样并标示该产品可以预防的非疾病问题。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通用名称标示“处方”字样的宠物配合饲料,应当在注意事项中参照《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附录5中的示例,标示该产品适用的宠物特定生理、病理状态及主要营养特征,并在醒目位置标示“请在执业兽医指导下使用”字样。如其适用的生理、病理状态及主要营养特征未在附录5收录范围以内,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参照附录5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标示注意事项,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功能声称是在普通宠物配合饲料中的成分能够促进宠物生长发育、维持健康状态或预防非疾病问题时使用的,不能使用处方粮适用条件的相关描述。而如果要使用附录5中的19项描述,首先,需要是配方经过特殊调整的适用于宠物特定生理或病理状态的处方粮,才能够使用相应的表述,其次,这些描述不是声称,而是注意事项,只能出现在注意事项的表述中,而且需要注明在执业兽医指导下使用。可见功能声称和处方粮的适用条件只是在描述上相近,适用范围、表述内容等都是完全不同的,不建议处方粮进行功能声称,避免引起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