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德州市陵城区存姐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衡水市源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生产日期/批号:2022/4/6,规格型号:计量称重),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好口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陵市龙悦副食批发店销售的标称为砀山县亿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式香肠(生产日期/批号:2022/5/8,规格型号:200g/袋),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横路城北便民市场杜东东销售的标称为青州市政辉食品厂生产的酥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任城区海记牛肉汤馆加工的咸菜丝,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莲县恩宝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为平邑县亿华面食坊生产的红豆沙(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2/6/8,规格型号:计量称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 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胭脂红在动物试验无中毒现象,但是如果长期摄入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胭脂红。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青岛市市北区真诚超市金坛路店销售的标称为开封市味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第一楼麻辣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2/1/1,规格型号:325g/盒),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招远市华天糕点坊生产的原味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 16565—2003)中规定,油炸小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平度市惠优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2/6/8,规格型号: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慧世纪商业有限公司人民商场店销售的标称为莒县华美肉制品厂生产的华美香肠(生产日期/批号:2022/1/23,规格型号:245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市中区王维冷食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枣庄市白雪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香(组合型雪糕)(生产日期/批号:2022/5/6,规格型号:65g/袋),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规定,冷冻饮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2.5×104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规定,冷冻饮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威海水产市场姜丽英销售的石甲红螃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东庄头蔬菜批发市场战培奎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山区万兴干果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清鑫元(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枫之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夹心海苔(生产日期/批号:2022/5/5,规格型号:125g/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藻类及其制品(螺旋藻及其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干重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在新鲜蔬菜(叶类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滕州市姜屯丽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潍坊鲁汉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烘焙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22/4/24,规格型号:180克/袋),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委托生产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盛世沂城4-1栋3-716室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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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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