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下架停售槟榔制品的告诫书
全市各食品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及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2022年9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对以食品名义销售槟榔制品的清查行动,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媒体向全社会予以提醒告知并作了相关政策解读,为此多数商家主动下架停售了相关槟榔制品。但近期接到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反映,我市仍有商家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违法售卖槟榔制品。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告诫如下:
一、立即下架停售。目前市场在售的槟榔制品均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但部分经营者仍将其作为食品销售,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全市所有食品经营者应立即予以下架停售槟榔制品。
二、依法严肃查处。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告诫要求进行清理整改,停止违法销售槟榔制品行为(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第三方网络经营平台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对线上违法经营的槟榔制品要坚决下架并对经营者做好教育劝导。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仍然违法销售槟榔制品的,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开曝光。
三、端正整改态度。全市各食品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槟榔制品清查行动的正面意义,了解过量食用槟榔制品对消费者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切勿心存侥幸,为我市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安全环境出一份力。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违法销售槟榔行为,货值不超过1万元的,可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销售货值超过1万元的,可处以货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稿源 | 食品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