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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委托生产的食品行政处罚时应处罚甲方?乙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6 00:04:42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16    评论:0
导读

有网友提问: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被委托方)生产海藻食品,签订有委托加工协议,全部由甲方销售。产品经抽检,食品添加剂超标,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应该处罚甲方?还是乙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答复。

  问:     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被委托方)生产海藻食品,签订有委托加工协议,全部由甲方销售。产品经抽检,食品添加剂超标,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应该处罚甲方?还是乙方?
  答: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委托生产食品,委托方应当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10-24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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