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任食品安全总监后,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10月21日,唐山7家食盐定点企业任命的7名食品安全总监向社会公开承诺。
为全面落实食盐定点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食盐食品安全水平,10月21日,唐山市市场监管局举行了“唐山市食盐定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启动仪式”,就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宣贯。启动仪式上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1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向其任命的食品安全总监发放了聘书。
唐山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细化落实措施,构建覆盖全过程最严格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全市全部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1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代表,市局及相关县区局监管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