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检机构: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所/国家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复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
委托生产企业地址:/
复检结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72||g/kg||不得使用
复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
复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4期(总第3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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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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