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食安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建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以内蒙古风控平台为抓手,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10月22下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区特殊食品生产领域加快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应用风控平台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培训。培训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生产监管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全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及部分食品安全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相关工作人员共112人参加会议。
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就“两个文件”的内容以及“两个责任”具体落实进行解读,内蒙古风控平台开发技术人员为参会人员进行了手机端“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操作演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科负责人就如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行了发言,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总监、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总监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企业如何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在企业。《食品安全法》对落实主体责任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又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要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各企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项工作。各盟市要加强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和指导,帮助和监督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全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专题研讨部署落实《规定》要求,结合各企业实际迅速行动,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工作机制在风控平台中的有效使用,切实保障特殊食品质量安全。各盟市要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部署,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