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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糕、纯净水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浙江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6 00:04:18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514    评论:0
导读

10月2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10月2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新昌县新林乡梁可可副食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新昌县信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昌年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嵊泗县小石龙净水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爆浆酸奶麻花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1批次湖州市吴兴品全超市埭溪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老大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酸奶麻花(油炸类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值为0.5g/kg。糕点中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从而超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糕点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此外,还有1批次宁波杭州湾新区隆江粮油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杭州湾新区隆江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王龙江牌干白杨梅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绍兴、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湖州、绍兴、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19.xls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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