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餐饮单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你我的重要民生工程。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在油条油饼加工过程中过量加入“明矾”。“明矾”化学名叫硫酸铝钾(钾明矾)及硫酸铝铵(铵明矾),有工业用和食品添加剂用(作膨松剂或稳定剂)等用途。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品中铝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过量使用“明矾”或使用不合格明矾,必然会导致食品铝残留量超标。铝是金属元素,如果人体长期摄入铝残留量高的食品,会导致铝在人体内蓄积,损害人的脑细胞,导致记忆力丧失、老年性痴呆等疾病。制售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的行为,违背食品从业者职业道德良心,也是国家法律所不容允许。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对在餐饮行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将予以严厉打击。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对从事油条油饼制作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普查摸底,推广使用无铝添加剂配方,加大抽检力度,开展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对屡教不改违法供应铝残留量严重超标油条油饼的餐饮单位进行处罚。希望广大经 营户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张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说明,严控含铝食品添加剂用量,同时也热情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热线电话12345),以便我们进一步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地做好执法工作。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