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任务书填报,提交省科技厅审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立项(因疫情影响最长不超过3个月提交)。另外,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项目任务书,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审核提交任务书,省科技厅审定确认完成签订。
附件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和经费安排表.xlsx
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210/t20221019_3288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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