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嘉带队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开展检查,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在生产车间,执法人员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到瓶装水成品整条流水线生产进行了检查,从证件材料、生产场所、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听取企业介绍,对企业在采购原料、工人操作规程、产品包装标识等方面提出建议,并要求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建立健全生产、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原辅料管理、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控制措施,实现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10月8日发布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宣传。下一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在继续做好证后例行检查的基础上,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充分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供稿:质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