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醇基燃料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开展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四个“到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摸底排查到位。要求县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辖区内从事醇基燃料、醇基燃料盛装容器以及醇基燃料专用灶具等产品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醇基燃料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情况,建立监管台帐。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要求监管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加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大对《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力度,引导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流通企业规范销售。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加强醇基燃料及相关产品等危及生命和健康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是安全监管到位。要求监管执法人员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执行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流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将醇基燃料等相关产品列入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监督抽查。市级安排专项监督抽查,拟抽检产品5批次。
四是严格执法到位。要求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醇基类产品。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销售“三无”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