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加强临时性社会管控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加大对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和超市、酒店等保供场所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加强保供稳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某超市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被立案调查
2022年10月9日上午10时,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东坝某超市宣传价格与销售价格不一致,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的宣传栏和印制的宣传单中有10月7日至10月10日特价菜品。10月9日宣传单中销售的特价菜品有豆腐、莲藕、银针菇3个品种。其中豆腐标注原价为2.5元,惊爆价1.7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和现场价签标注价格均为2.5元/500g;莲藕标注原价为3.58元,惊爆价1.99元/500g,实际销售和现场价签标注价格均为3.59元/500g;银针菇原价4.88元,惊爆价3.9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和电子秤价签标注价格为11.98元/公斤,折算为5.99元/500g。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案已立案正进一步调查。
某超市未及时清理变质食品 不落实责令整改要求被调查
10月7日,执法人员在对城区某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超市销售货架上的番茄、胡萝卜等部分蔬菜已经腐烂变质。执法人员考虑蔬菜属于易损坏食品,且现场并未销售,当场责令超市现场清理处置,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0月8日,执法人员在对该超市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货架上仍存在部分番茄腐烂变质。
该超市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超市立即全面清理,坚决杜绝将变质食品销售给消费者食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某超市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被立案调查
10月9日上午,广元市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8日在南河某超市购买的肠头为24元一斤,今天再次购买已经涨到59.6元一斤,涉嫌恶意涨价。
接到线索,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开展现场核查。根据消费者发来的电子秤价签图片显示:肠头,重量2.064,单价59.6,总价123.0。执法人员在超市现场调查发现,在肠头销售摊区,其价格表标明肠头为500克29.8元,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购买测试,电子秤价签、收银条和投诉人发来的图片一致,均未标明计量和计价单位。
经询问超市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并现场核对,59.6为每1000克价格,和29.8元500克相符,不存在从24元涨价到59.6元的恶意涨价情形。但该超市存在涉嫌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已立案正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