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9月3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6号通告,检出27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长石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萝卜干,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邹红餐厅销售的竹荪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邓光成餐饮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谢德飞干货店销售的沙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混合使用多种防腐剂,致使该产品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璧山区铜山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上客超市销售的香蕉,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琰熙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放心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新楠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销售的香蕉,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铜梁塔山坡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鸿镝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璧山区铜山路分公司销售的小米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放心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二青条(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新楠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方薇便利店销售的小叶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限量为0.05mg/kg。镉超标可能是产品在养殖、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大足区金山镇刘于华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御板权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一滴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夔州太和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8号(香江豪庭)2号楼1-10号田小芹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稻香路22号A幢1-7门面赵晓琼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开州区臻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阳山县莲江传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科宇广祥泰?鸡饭老抽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云阳县水帘洞科技有限公司吾空花果山江口生活服务站销售的、标称成都健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谷氨酸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合川区杨世花椒调味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利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李哌林喼汁(其他液体调味料),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杨世花椒调味品批发店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佳惠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马氏康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橙味饼干(韧性饼干),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叁陆伍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河南和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式素香肠(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长寿区陶波食用植物油加工坊生产的菜籽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4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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