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9月30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0大类食品443批次样品中,有1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六大类。
肉制品、饮料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肉制品和3批次饮料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有2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石门县祥合福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石门北山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土家利腊羊肉(酱卤肉制品);标称龙山罗饮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水蜜桃风味饮料。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规定,风味饮料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M=10000CFU/g的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还有,2批次为饮用水,分别为:标称龙山县波杰特产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天然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溆浦县白云山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白云山泉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mL。
蔬菜制品、豆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蔬菜制品和1批次豆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标称岳阳市君山区墨兰食品厂生产销售的墨兰家芝麻芥菜(酱腌菜)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浏阳市车关高洁豆豉厂生产销售的浏阳精品案心豆豉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 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中规定,豆类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
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2批次食品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湘潭大学琴湖餐厅采购的韭菜;蓝山县祥福记海鲜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韭菜中的限量值为0.05mg/kg,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的限量值为0.5mg/kg。
还有,祁东县升旺海鲜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检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磺胺类药物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使用简便的一类人工合成的抗菌药,用于动物疫病治疗,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磺胺类药物在鱼(皮+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糖不合格,为: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溆浦县湘黔红糖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检出不溶于水杂质项目不符合T/XPHTX 001-2021《溆浦红糖》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岳阳、常德、怀化、永州、湘潭、湘西州、衡阳、长沙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43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相关报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43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9期)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