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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布7批次不合格食品 有辣椒、花生芝麻酱、酱香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9 00:04:04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90    评论:0
导读

9月26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7大类食品645批次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讯 9月26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7大类食品645批次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辣椒、香蕉、鸡蛋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辣椒、香蕉、鸡蛋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晋中市榆次区汇隆枫林园蔬菜商行销售的辣椒检出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闻喜县金宇鲜生绿洲便利店销售的金宇香蕉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怀仁市佳家玛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曹县金凤凰养殖厂生产的鸡蛋(乌鸡蛋)检出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吡虫啉是一种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根据《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啶虫脒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地美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1批次酱香肘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酱香肘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襄汾县家中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华亿百货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徽徽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肘。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1批次食用油检出溶剂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食用油检出溶剂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大同市平城区文丰佳家玛购物中心红旗街店销售的、标称山西丰登食用油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生产的原香胡麻油。     溶剂残留是指用浸出法制取的成品油中所残存的微量生产性溶剂。《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溶剂残留应不超过20mg/kg,但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为:河津市柴家金来百货店销售的、标称祁县昭馀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芝麻酱(复合型)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治市金威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店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经开区世强豆制品加工坊生产的黄豆腐竹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不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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