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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熏蒸作业时间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7 00:04:12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182    评论:0
导读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关于谢军同志来信的答复(熏蒸作业时间)。

谢军同志:     您好!8月29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熏蒸作业时间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LS/T?1201-2020)15.4.1规定,“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min,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这里的熏蒸次数不直接涉及熏蒸仓房的数量。限制熏蒸作业时间、频次主要是出于对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考虑。现实中,以高大平仓房为例,单人30分钟内进出多个仓施药难以操作;如进行仓外投施熏蒸药剂的方式,在保证安全和操作可行的情况下,可以多仓同时施药。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9月13日  
 
关键词: 粮食,食品安全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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