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海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第四批),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二、海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乐都区诚信批发部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竞争优势销售啤酒案
2022年8月5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对乐都区诚信批发部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竞争优势销售啤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2021年6月当事人取得了雪花啤酒海东市乐都区的代理权限,开始从事雪花啤酒在乐都区的批发、销售、配送等业务。当事人要求参加活动的终端店铺在经营门店以赠送免费啤酒和签订啤酒终端销售协议的方式,要求各门店需在显著位置摆放雪花啤酒,不得用其他品牌的啤酒替代和遮挡,不得销售其他品牌啤酒,以及雪花啤酒置换其他品牌啤酒的不正当竞争方式,导致各门店其他品牌的啤酒产品销售受到影响。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属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行政罚款10万元。
三、果洛州甘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甘德县大白上国餐饮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案
2022年8月23日,果洛州甘德县市场监管局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接甘德县吾勤西路步行街大白上国餐饮有限公司后厨调料和部分商品过期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发现大白上国餐饮有限公司存在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果洛州甘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予以销毁;2.行政罚款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