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市联动指挥部统筹部署,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围绕重要民生商品和重要防疫用品,强化市场巡查检查,对价格、食品安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现向社会公布第五批价格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花果园X区盛旺超市涉嫌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香菜售价每斤24.8元,进价每斤11元;老姜售价每斤12.8元,进价每斤4.2元;小米红椒售价每斤19.8元,进价每斤8.8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二、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花果园C区小鲜肉生鲜店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生鲜店黄瓜标价每斤5.5元,实际销售价格每斤7.99元,该行为涉嫌违反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三、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莲花白标价每斤2.58元,实际按牛心包菜每斤3.98元结算,该行为涉嫌违反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四、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观山湖区张停生鲜店涉嫌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蔬菜均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该店销售线椒售价每斤14元,进价每斤9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五、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菜小二生鲜(清镇店)涉嫌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新鲜猪精瘦肉每斤37.8元,新鲜前腿肉37.8元,新鲜猪仔排骨每斤35.9元,上述猪肉进价每斤24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监督检查,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市场稳定有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