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餐饮服务标识化管理指南》地方标准审查会。会议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主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处、自治区质量标准院参加会议。审查委员会由来自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农业大学、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呼和浩特市重大活动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直属机关工委、内蒙古旅游餐饮行业协会等单位的7位专家组成。
会上,标准起草组汇报了标准的背景情况、编制过程和主要技术内容,审查委员会围绕地方标准相关技术问题以及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等多维度进行充分讨论。经过审查委员会评审,认为《餐饮服务标识化管理指南》地方标准任务来源明确,调研充分、编写规范,标准的结构符合要求,标准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建议结合修改意见完善后尽快报批。
《餐饮服务标识化管理指南》地方标准以上位法为依据,在总结餐饮服务单位色标管理模式的经验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制定该项地方标准。标准主要规定了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的标识分类、标识标注部位、功能区域的配置、清洁工具标识、工作服标识、其他标识等内容。标准实施后可以更好地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实现标识化管理,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对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来源:标准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