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全省各地有关部门全面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力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全心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各地要把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各地要严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把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与深入推进我省校园食品安全三年守护行动、圆满完成三年守护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紧密联系起来,确保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
通知要求
深化专项检查,防范校园食安风险隐患。各地要以农村学校、民办学校为重点单位,以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进口冷链食品、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排查与整治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未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未按要求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复用餐(饮)具洗消不合格、向未成年人售酒等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与督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陪餐制度,每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校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
四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推进校园食安齐抓共管。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要齐心协力,加强协作配合,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增进信息互通,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反食品浪费宣传力度,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引导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智慧管理模式,鼓励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鼓励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学校校外供餐招标管理,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要把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结果作为学校配餐企业选择和退出的重要参考依据。
稿源:餐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