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为切实保障“中秋”节日食品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月饼专项监督抽检,不完全统计发现,截止到9月9日,各地共抽检月饼2672批次,其中,不合格月饼14批次,比去年同期的31批次减少了55%。
据统计,广东、四川、黑龙江、江西4地共检出不合格月饼6批次,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检出不合格月饼8批次。深圳、吉林、河北、山西、上海、河南、甘肃、青海、陕西、安徽、湖南、湖北、福建、海南、新疆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统计发现,月饼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菌落总数、霉菌)、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之和)以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酸价、过氧化值)这三个方面。其中,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占半数。
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注意观察外包装是否有印刷清晰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购买散装月饼时,还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和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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