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秋季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通知》强调,要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依职责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及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外供餐招标管理,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成立联合工作组,采取下查一级、明察暗访等方式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通知》明确,要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自查,严格查验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禁止采购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采购。可利用快检手段,评估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和加工操作环境洁净度,并根据快检结果进行整改。
《通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是否配足配齐并规范使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对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暑假新建改建食堂、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要加强对县、乡学校的食品监督抽检。
《通知》要求,要利用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积极开展以“2022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健康教育活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