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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上海这2批次豇豆、鲫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2 00:03:10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893    评论:0
导读

8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

   8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传琛农副产品经营部在美团菜鲜生新桥店销售的豇豆,检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超标;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宁第四分公司在盒马鲜生馥邦国际店销售的鲫鱼,检出恩诺沙星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3mg/kg。豇豆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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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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