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绿豆糕、西瓜子、丑桔……安徽这些食品上不合格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1 00:03:21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18    评论:0
导读

8月3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8类食品1024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有绿豆糕、西瓜子、丑桔等16批次食品上了不合格名单。

   8月3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8类食品1024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有绿豆糕、西瓜子、丑桔等16批次食品上了不合格名单。     绿豆糕、西瓜子等4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有3批次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池州市贵池区旺喜旺商店销售的、标称池州市贵池区桂香坊糕饼店生产的包氏贺禧步步糕(纯糯米糕);芜湖市鸠江区中京世纪华联二坝加盟店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宫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龙门寺服务区(合肥)销售的、标称安徽廷龙食品有限公司(淮南)生产的廷龙西瓜子(奶油味)。     霉菌是真菌的一种,《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添加了霉菌成熟干酪的产品除外)中霉菌应不超过150CFU/g。《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霉菌应不超过25CFU/g。霉菌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消毒不彻底,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铜陵市铜官区方蕾蛋糕店(雨润广场店)销售的、标称黄山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糖绿豆糕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绿豆糕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CFU/g。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中,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黄山市歙县天之都超市销售的生姜检出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宣城市泾县新世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香梨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州宿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池州市贵池区乐家佳购物中心销售的老姜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当涂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检出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雨山区黄老大水果卖场销售的香蕉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滁州市来安县雪雨百货店销售的丑桔检出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生姜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梨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豇豆中甲基异柳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该限量为临时限量);香蕉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桔中氯唑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还有,3批次鱼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芜湖市弋江区优鲜汇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合肥)销售的鳊鱼、铜陵市枞阳县黄宏正水产经营部(合肥)销售的泥鳅。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鱼(皮+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100μ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鹅湖畔店(合肥)销售的大叶菠菜检出镉(以Cd计)、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亳州本草芳堂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丸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宿州、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2.噻虫胺║1.1mg/kg║≤0.2mg/kg 食用农产品 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铬(以Cr计)║0.98mg/kg║≤0.5mg/kg 食用农产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2期)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1154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