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有关部门全面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力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全心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及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城市和县、乡学校的食品监督抽检。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和餐(饮)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有关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强化复用餐(饮)具监管。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理,推动采购的食品源头可追溯。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推进校园食安社会共治。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监管模式提质扩面,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外供餐招标管理,严格招标程序,实现招标过程透明规范,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践行“光盘行动”。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