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河南通报38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酸价等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26 00:05:48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536    评论:0
导读

8月2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1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3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农药残留、生物毒素等问题。

   8月2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1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3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农药残留、生物毒素等问题。     2批次饮料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2批次饮料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郑州郑东新区好悦多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孟州市乐康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超标;淘宝怀宝堂特产店(经营者为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老冯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京焦食品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冰糖蜂蜜菊花晶(固体饮料),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淇县金惠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新乡县朗公庙镇金伟新天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卫滨区洪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大豆调和香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鹿邑县一家福超市五店销售的标称鹿邑县建良粉皮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绿豆粉皮、1批次红薯粉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使用。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而违规添加。     18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     18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阿阮五谷烩面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1批次盘子、1批次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郑州市真土牧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杯子、1批次汤碗、1批次红汤碗、1批次小碟、1批次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新乡市红旗区惠丰阁烩面宝龙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1批次餐具(勺子)、1批次餐具(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郑州市郑东新区韩风源自助餐永和时光里店使用的1批次料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合格;郑州市郑东新区韩风源自助餐永和时光里店使用的1批次圆盘、1批次小汤碗、1批次蒸碗、1批次布丁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郑州航空港区厨老怪民俗菜馆使用的1批次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合格;郑州航空港区厨老怪民俗菜馆使用的1批次大碗,大肠菌群不合格。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或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宁陵县家瑞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超标;登封市卢店镇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洛阳市兰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甜面酱,氨基酸态氮不达标;宁陵县恒兴百货张弓路店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超标;遂平县阳丰供销社新合作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郑州黛仙娜商贸有限公司运营、商丘天润饮品有限公司代工的1批次桂花酿(配制酒),酒精度不达标。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特别是存储温度较高时易导致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     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栾川县冷水镇陈可蔬菜水果销售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超标;宁陵县万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红萝卜,甲拌磷超标;宁陵县万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超标;易合仓范特店超市(洛阳)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毒死蜱超标;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豇豆,氧乐果超标;开封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青尖椒,克百威超标;鹤壁市淇滨区龙鲜升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噻虫胺超标。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萝卜中甲拌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上海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2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分别为汝州市老城商贸有限公司绿城水郡店销售的标称新乡市龙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琨航花生,黄曲霉毒素B1超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胡艳饺子馆销售的1批次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超标。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为许昌魏都水世界送水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超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1117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