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北京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进行制定。《办法》建立了食品生产检查员的推荐申请、培训、考试、注册、调配使用、退出等全环节管理制度,明确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所属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为食品生产领域监管、检查和执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一
统一准入标准。
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从事食品生产检查的人员开展统一的考前培训和理论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经注册入库获得检查员资格。
二
强化分级使用。
《办法》实施后,每次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发证后3个月内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对检查人员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时,将至少调配2名获得检查员资格的人员参加。
三
拓宽使用渠道。
根据工作需要,市局可调配使用全市检查员开展食品生产核查检查工作。区局可调配使用本局所属检查员,也可商请其他区局调派检查员参加食品生产核查检查工作;在食品生产核查检查工作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申请市局派出检查员现场指导。
四
实施严格管理。
针对检查员未履职尽责的行为和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办法》中分别设计了“取消检查员资格”和“撤销检查员资格”两种资格处理方式。明确被撤销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检查员资格。
可以说,《办法》的施行标志着北京市食品生产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入制度化管理新阶段。
2021年全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许可现场核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各类食品生产领域核查检查工作逾2000次。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办法》的实施试行为契机,以培训考核为抓手,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导向,完善机制,积累经验,加强统筹食品生产检查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为守得住底线、查得出隐患、保得住安全提供专业化检查队伍保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忠于职守、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食品生产检查队伍。
供稿:市食品技术审评检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