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临汾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临汾市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市委书记闫晨曦主持会议。
会上,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东红同志汇报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就《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主要内容、提请需研究解决的事项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工作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去谋划推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关键环节治理。要抓好源头管控,下大力气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高毒、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激素滥用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抓好过程管控,重点打击在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物、禁用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违法行为,开展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要抓好风险防控,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抽检监测力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不断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三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其他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行业和领域内食品安全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坚决依法依规打击取缔故意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企业,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食安委和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领域食品安全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及时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研究分析本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工作合力。
政府副市长张潞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列席会议。
本期稿源: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