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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20批次食品上不合格名单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为主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2 00:05:37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557    评论:0
导读

8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8大类食品1729批次样品中,有20批次食品上不合格名单。

  讯 8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8大类食品1729批次样品中,有20批次食品上不合格名单。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为主因     本次抽检中,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为主因,占不合格原因的半数多,涉及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济南市天桥区七天生鲜超市销售的油麦菜检出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营市河口区供销宜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口店销售的生姜检出噻虫嗪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群集团青岛前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泰市豪义琪欣便利店销售的韭菜检出毒死蜱和甲拌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单县小波超市销售的豇豆检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方果蔬批发市场梁世峰销售的菜豆(芸豆)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枣庄市中区魏振全蔬菜批发铺销售的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津县鲜多多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任城区一岗商贸行销售的小米辣(辣椒)检出噻虫胺和啶虫脒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利客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超市销售的鲜鸡蛋检出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牡丹区麦迪隆百货超市销售的苹果(富士)检出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1mg/kg;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敌敌畏在苹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毒死蜱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2mg/kg;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曾广泛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地美硝唑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其中2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庆云县百味源海鲜美食城自制的海蜇头、蒙阴焕富水产销售中心销售的腐竹。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为500mg/kg;豆类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和豆类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还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还有2批次为:胶州市惠众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宁津县星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法香菇豆干(香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4/9,规格型号:208g/袋)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国良快餐店购进的标称为滕州市聚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粉丝(生产日期/批号:2022/4/2,规格型号:计量称重)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批次三文鱼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三文鱼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青州市稻早餐饮有限公司自制。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5×104CFU/g。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1批次五香花生检出生物毒素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五香花生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文登市文城曙光食品厂生产的五香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2/4/13,规格型号:320g/盒)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五香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批次皮皮虾检出镉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皮皮虾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五莲县新峰海鲜坊购进。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海鲜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为:环翠区都市花苑销售的标称为威海市文登区恒源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1/12/26,规格型号:500毫升/瓶)检出硝酸盐(以NO3-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薛城区欧德福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邹平县岱溪酿酒厂生产的地瓜烧酒(生产日期/批号:2021/3/20,规格型号:42%vol 500ml/瓶)检出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8期(总第37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复检结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310||g/kg||不得使用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氧乐果||0.31||mg/kg||≤0.02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酒精度||43.7||%vol||41.0~43.0 复检不合格
复检结果:敌敌畏||0.33||mg/kg||≤0.1 复检不合格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8期(总第3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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